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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雇主并无提供居所给雇员,但为雇员支付 / 补贴全部或部分租金,该款项将如何被评税?

评税主任会视该情况为雇主直接提供居所给雇员,将居所的 「租值」 (而非补贴租金的实际金额,该金额不视作入息)计入应评税入息内。

 

雇主必须监管或控制雇员的相关支出,包括设立明确制度,以确定何等职级的雇员可获发还全部或部分租金,并列明限额;在雇佣合约内清楚列明雇员房屋福利的形式和发还款项的限额;以及查证雇员的租约(包括雇员直接向业主支付租金的个案)。就此而言,双方均要保存所有相关的文件(例如租约、租金收据及雇佣合约副本等),以证明雇主已对补贴金额之用途作出合理监管,否则评税主任会将该笔补贴当作现金津贴,并全数计入雇员之应评税入息内。

 

例子

何小姐的月薪为50,000元,并享有房屋津贴每月10,000元,但她只用了8,000元来租屋。她的应评税入息如何计算?

 

若然何小姐的雇主已设立及执行适当的监管程序(例如在雇佣合约内注明有关福利及为此项开支作书面记录),评税主任将接受此安排为雇主向她提供居所。但因她只用了8,000元租屋,2,000元的差额会当作现金津贴。何小姐的应评税入息计算如下:

 $
薪金 (50,000元 x 12)600,000
现金津贴 (2,000元x 12)24,000
 624,000
居所租值 (624,000元x 10%)62,400
应评税入息686,400

 

但如果雇主没有为该房屋津贴设立及执行适当的监管程序,评税主任会将整笔房屋津贴当作现金津贴,而全数计入应评税入息内。何小姐的应评税入息计算如下:

 $
薪金 (50,000元 x 12)600,000
现金津贴 (10,000元 x 12)120,000
应评税入息720,000

 

保留证明文件

在递交报税表时,雇员毋须夹付租约、租金收据、或其他支付租金的证明文件。但雇员必须保留这些文件,以供税务局在有需要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