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同意、行为能力及权限
仲裁程序的核心是各方的同意,因为仲裁员无权裁定未同意参与仲裁程序的各方之间的争议。
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或法人根据相关实体法订立该等合约的法律能力。就个人而言,行为能力一般由其居籍地或居住地法律决定。就公司而言,则由其组织章程文件及其成立地法律规管。如一方能证明其在订立仲裁协议时欠缺法律行为能力,仲裁裁决可被撤销。
同样地,关于代表是否获正式授权代表公司签署的问题,会被视为管辖权问题,由仲裁庭作出裁定。
仲裁程序的核心是各方的同意,因为仲裁员无权裁定未同意参与仲裁程序的各方之间的争议。
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或法人根据相关实体法订立该等合约的法律能力。就个人而言,行为能力一般由其居籍地或居住地法律决定。就公司而言,则由其组织章程文件及其成立地法律规管。如一方能证明其在订立仲裁协议时欠缺法律行为能力,仲裁裁决可被撤销。
同样地,关于代表是否获正式授权代表公司签署的问题,会被视为管辖权问题,由仲裁庭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