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面及欢迎
在调解日开始时,调解员通常会欢迎各方,并带领他们前往各自的私人房间。这些私人房间通常称为「单独会议室」。
如调解协议尚未签署,各方通常会在此阶段签署。调解协议一般会订明保密、调解员角色、费用,以及各方同意参与调解程序等事项。
调解员亦可能会讨论当日的实务安排,包括时间安排、休息时间、联席会议及单独会议的使用方式,以及哪些人士会出席每一节会议。
调解员可能会要求出席人士确认其姓名及角色。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各方应对出席调解的人士感到安心,包括法律代表、公司代表、保险公司代表、专家、传译员或其他顾问。
调解员亦可能会核实各方或其代表是否有权和解争议。如各方是个人,这通常较为简单,因为个人一般有权和解自己的争议。然而,如一方是公司、机构或保险公司,调解员可能会询问出席代表是否已获妥为授权,代表该方并同意和解条款。
如申索金额存在争议,调解员可能会确认该代表的和解授权是否设有金额上限,以及是否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保险公司或其他决策者进一步批准。如代表并无完全和解授权,若各方同意在须取得批准后和解才最终生效的基础上继续进行,调解仍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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