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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會面及歡迎

 

在調解日開始時,調解員通常會歡迎各方,並帶領他們前往各自的私人房間。這些私人房間通常稱為「單獨會議室」。 

 

如調解協議尚未簽署,各方通常會在此階段簽署。調解協議一般會訂明保密、調解員角色、費用,以及各方同意參與調解程序等事項。 

 

調解員亦可能會討論當日的實務安排,包括時間安排、休息時間、聯席會議及單獨會議的使用方式,以及哪些人士會出席每一節會議。 

 

調解員可能會要求出席人士確認其姓名及角色。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各方應對出席調解的人士感到安心,包括法律代表、公司代表、保險公司代表、專家、傳譯員或其他顧問。 

 

調解員亦可能會核實各方或其代表是否有權和解爭議。如各方是個人,這通常較為簡單,因為個人一般有權和解自己的爭議。然而,如一方是公司、機構或保險公司,調解員可能會詢問出席代表是否已獲妥為授權,代表該方並同意和解條款。 

 

如申索金額存在爭議,調解員可能會確認該代表的和解授權是否設有金額上限,以及是否需要董事會、高級管理層、保險公司或其他決策者進一步批准。如代表並無完全和解授權,若各方同意在須取得批准後和解才最終生效的基礎上繼續進行,調解仍可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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