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土地審裁處─建築物管理案件
由2008年1月1日起,土地審裁處推出了一個試驗計劃,簡化建築物管理案件的處理程序。試驗計劃的目的,是簡化建築物管理案件的處理程序,及鼓勵有意展開或已經展開民事法律訴訟的各方,嘗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分歧,使案件可以更有效率及快速處理。
自2008年起,土地審裁處設立了建築物管理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BMMCO)﹝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8號土地審裁處大樓2樓206-208室﹞,以促成涉及建築物管理案件的各方,尋求調解。建築物管理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主要舉辦調解資訊講座,協助訴訟人尋求透過調解,以更符合成本效益、省時及令人滿意的方式,去處理爭議。
試驗計劃的措施部分經修改後,土地審裁處採用為標準慣例。試驗計劃在2009年6月30日結束後,土地審裁處隨即發出相關的實務指示。
詳情請參考司法機構網頁:http://www.judiciary.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