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送达认收书 1. 在被告人可作出送达认收之前,原告人必须做甚么? 2. 应使用哪一款送达认收书表格,及应如何填写? 3. 送达地址:必须提供甚么? 4. 送达认收书必须如何及何时存档? 5. 如送达认收书逾期提交,会怎样? 6. 不同类别被告人的特别规则 7. 作出送达认收,是否表示被告人接受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8. 送达认收书可否撤回或修订? 书籍遍历链接: A. Acknowledgment of servic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