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与非香港居民结婚除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符合香港法例 第115章《入境条例》 附表1 列明对香港永久居民的释义,否则一般不可享有香港居留权。 A. 香港居民与海外人士结婚(中国内地人士除外) B. 香港永久居民与内地人士结婚 C. 在港就业/就读的海外或中国内地人士的海外配偶(包括中国内地) 书籍遍历链接: F. Marrying non-HK resident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