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個人(全權)擁有物業的評稅模擬個案 1. 我的物業在2014 年7 月1 日租出,月租是 30,000元。截至 2015 年3 月底,我支付了三季差餉合共 12,000元。2014/15 年度我須繳付多少物業稅?我是否要繳交 2015/16 年度的暫繳物業稅? 2. 我全權擁有的物業以月租30,000元 租出,直至租客於2015 年5月31日搬走為止。 物業空置3 個月後再以月租24,000 元租出。我可否申請少交一些物業稅(或延期繳交暫繳物業稅)?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B. Scenarios involving solely-owned properties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