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應課稅利潤的可扣減項目 1. 在報稅表內的僱員薪酬和/或董事薪酬項目中應填報甚麼資料? 2. 以僱主身份就僱員強積金供款的扣稅額是否有上限? 3. 我是一名自僱人士,在 2022/23 課稅年度內為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為18,000元。我亦聘用了我的太太協助打理公司業務,在同一課稅年度內為她於強積金計劃的供款為 10,000 元。我可否以太太的強積金供款而在利得稅上取得更多扣減? 4. 在強積金計劃開始生效後,僱主在每年就僱員薪酬向稅務局提交報稅表的責任有否改變? 5. 僱主偶爾會接到根據《稅務條例》第 76 (1) 條所發出的追收稅款通知書,被要求扣除有關僱員的薪酬以作繳稅之用。僱主是否應優先履行追收稅款通知書列明的責任,還是先執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扣除入息及供款責任?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B. Deductions relating to taxable profit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