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2. 我以 200,000元 購入 2 台機器和以 50,000元 購入一輛二手貨車。如購置成本屬資本性開支而不能從「應評稅利潤」中扣除,我還可否取得稅務寬減?

閣下可以申請扣減折舊免稅額。有關折舊免稅額如下:

 

  • 「初期免稅額」: 在購入機器和工業裝置的年度,可獲得扣減購入價的 60%作為初期免稅額。
  • 「每年免稅額」:它與會計學上的損耗及折舊觀念相近,免稅額按使用壽命長短而不同。每年免稅額是根據該項資產的折餘價值以《稅務規則》釐定的折舊率10%、20% 或 30% 計算。
  • 有關每年免稅額的資產折舊率實例如下:

空調工業裝置

10%

室內空調裝置

20%

電雪櫃

20%

洗衣機及熱水器

20%

傢俬(不包括軟質陳設品在內)

20%

汽車

30%

拖拉機

30%

  • 此外,在 1980/81 年度起亦引入「聚合制」,計算每年免稅額時,折舊率相同的資產會列入同一「聚合組」。新購資產的開支須加入所屬的「聚合組」內;而變賣資產時,則從有關「聚合組」的總折餘價值中減去變賣收入。
  • 如變賣收入超過該「聚合組」的總折餘價值,差額稱為「結餘課稅」,須計算在當年的應評稅利潤內。
  • 「結餘免稅額」只會在結束無人繼承的業務時才可申領。
  • 在購買機器及貨車的年度及其後兩年,閣下可獲得的免稅額如下表所列:

第一年(購入年份)

20﹪聚合組
$

30﹪聚合組
$

購入價

200,000

50,000

減:初期免稅額(購入價的60﹪)

120,000

30,000

 

80,000

20,000

減:每年免稅額

16,000
(20% of 80,000)

6,000
(30% of 20,000)

可結轉至第二年的折餘價值

64,000

14,000

減:每年免稅額

12,800
(20% of 64,000)

4,200
(30% of 14,000)

可結轉至第三年的折餘價值

51,200

9,800

減:每年免稅額

10,240
(20% of 51,200)

2,940
(30% of 9,800)

可結轉至第四年的折餘價值

40,960

6,860

如在第四年變賣機器和貨車,需扣減
變賣收入

23,000

9,900

在第四年變賣資產後的「結餘課稅」

 

*3,040

 

**17,960

 

減:第四年的每年免稅額

3,592
(20% of 17,960)

 

結轉至第五年的折餘價值

14,368

 

減:第五年的每年免稅額

2,874
(20% of 14,368)

 

結轉至第六年的折餘價值

**11,494

 

附註:

* 閣下須將上述從變賣貨車而計算出來的「結餘課稅」$3,040,加在第四年的「應評稅利潤」內。

 

** 閣已出售的資產每年仍會取得每年免稅額,直到「20﹪聚合組」的結餘是零(但這個情況一般很少發生,因通常會有新的資產加入「20﹪聚合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