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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配偶已经失踪多年,我不知道他/她的下落。我怎样才能将呈请书和其他档送达他/她?

您可以向法庭申请以替代方式送达文件,或以广告替代诉讼通知。这样的申请须附有誓章,列明提出申请的理由。

 

如以广告替代诉讼通知,广告应包含呈请书中的信息,而任何广告的形式必须由司法常务官决定。

 

如果答辩人未能在 8 天内返回文件送达认收书(表格 4)并且送达得到证明,呈请人可以申请审判指示并暂准判令,该离婚呈请便会被列入特别程序案件表。诉讼双方毋须出席有关聆讯,法庭会颁布暂准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