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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性伴侣需要回到他们结婚的国家才能离婚吗?他们是否需要向香港政府更新婚姻状况为离婚?

香港法律并未将颁令离婚或婚姻无效之判决的管辖权延伸至海外同性婚姻。在《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第189章)下,法庭在颁下针对家庭暴力的保护性救济的司法管辖权已扩大至保障香港官方不承认为合法夫妻的关系。

 

因此,同性伴侣可能需要回到他们结婚的国家或其他可解除国外同性婚姻的国家才能离婚。他们没有义务向香港政府更新他们的婚姻状况,除非出于诸如福利、房屋政策或税务优惠等的目的,或跟随法律要求(例如在香港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