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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妻子是澳洲人。我想她来香港与我同住。我要怎样做?

香港永久居民的海外配偶(中国内地除外)如欲来港定居,必须申请受养人入境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配偶是香港永久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而他/她自己是该名配偶的受养人。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批受养人入境签证:

  • 提供合理证明,阐明申请人(「受养人」)与居于香港的配偶(「保证人」)的关系;
  • 申请人没有刑事定罪纪录,亦不会对香港构成保安威胁,或不涉犯罪可能;
  • 保证人能够支持受养人在港生活,并为他/她提供适当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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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了解详情,请参阅 婚姻事宜 > 结婚及同居事宜 > 与非香港居民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