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结婚可以被起诉那些刑事罪行以及刑罚是甚么?
与假结婚有关的罪行包括:
- 串谋诈骗罪,一经定罪,可处最高14年监禁(普通法罪行和《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59C条);
- 向入境事务主任作出虚假陈述,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50,000元及监禁14年(《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2条);
- 任何人为了促成婚姻而明知或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虚假声明,可处监禁7年及罚款(《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34条);或者
- 重婚罪(如结婚时已与另一人结婚)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七年(《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12章)第45条)。
协助者和教唆者也将被起诉和受到相同的处罚。
以欺诈手段取得居留权的人,其香港身份证和居留权将被作废,及被驱逐送回原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