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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婚姻协议具法律效力吗?

分居协议书以外的婚姻协议书并不常见,香港亦没有与婚姻协议书相关的法例,因此,这类协议书不具法律约束力。

 

不过,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香港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处理附属援助及分配婚姻资产事宜时,会考虑「案件的情况」及双方的「行为」,婚姻协议(分居协议除外)的内容会因此成为考虑之列,法庭可能会采纳部分或全部内容。

 

当法院要决定是否要依从婚姻协议书而作出相应的命令时,公平原则会成为重要考虑。英国有案例表明,除非因应现实情况要求双方遵守协议绝不公平,否则只要双方订立协议时,完全明白协议条款的含意,并自愿签署,法庭必会容许执行婚姻协议。香港其后亦有案件遵从此案例所述的原则判决。

 

另一方面,根据《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分居协议书(夫妻在分居时订立的协议)则属有效合约。

 

想了解更多,请参考 婚姻事宜 > 结婚及同居事宜 > 婚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