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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法庭接受我配偶通奸作为离婚理由的证据,我可以从我配偶那里获得赔偿吗?

有些国家的司法管辖权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要求与通奸有关的赔偿,但在香港则不可,即使法庭裁定通奸事实成立,也不会判给「受到伤害」配偶任何经济赔偿。1996年6月14日之后,香港已废除通奸损害赔偿诉讼,因此只有在此日期之前开始的诉讼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