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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需要為出租物業繳交管理費和其他支出,這些支出能否扣稅?在填報租金收入時,我應否扣除上述支出後才填報餘額?

在計算物業稅時只可扣減以下的項目:

 

  1. 由業主繳交的差餉;
  2. 不能追回的租金及其他有關該物業的收入(如其後成功追回款項,便須於收款之課稅年度內申報);以及
  3. 物業評稅值的 20% 作為修葺和支出的法定免稅額。無論實際支出有多少,稅務局仍會給予此固定的免稅額,計算免稅額時須先從物業收入中扣除業主繳交的差餉及不能追回的租金。

除上述項目外,業主不能再扣除其他開支。業主所繳交的其他支出如地租、管理費、裝修費、維修費、收租開支、佣金和保險費都不能扣減。

 

若業主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資格並且已經作出申請,便可申請扣減為賺取物業租金收入而繳付的按揭貸款利息。如屬聯名物業,可扣減的利息金額上限為各業主所佔的應評稅淨值。在個人入息課稅中,業主亦可享有其他個人免稅額。

 

業主怎樣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個別人士業主可在物業稅報稅表(B. I. R. 表 格 第 5 7 號)的第 5 部分填寫他們的姓名及身分 証號碼,以表示他們想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如果有多於兩名業主想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多出的業主可將他們的姓名及身分証號碼填寫在空格以下的位置,或另紙填寫詳細資料。

 

納稅人一般會在五月第一個工作天左右收到個別人士報稅表(B. I. R. 表格第 60 號),他們應在 該表格的第 6 部分,個人入息課稅一欄中作出正式申請。

 

如閣下的總收入少於應享有的免稅額(亦即按個人入息課稅方法計稅時,閣下毋須繳稅),則稅務局未必會每年發出 B. I. R.表格第 6 0 號給閣下填報。在這情況下,閣下只須表示想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但不用填交 B. I. R. 表 格 第 6 0 號。

 

是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稅應由納稅人自行決定,所以閣下必須每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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