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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頂手費」是甚麼? 此金額是否要計入物業稅的評稅值內?

一般來說,頂手費是指租客在簽署租約時付給業主的一筆過而不用退還的款項(例如業主接受舊租客將租約轉讓給新租客,而由租客付給業主的手續費),這類款項是使用該物業付出的部分代價,所以應課繳物業稅。不過,許業主可選擇將頂手費依照租約期分攤評稅,但如果租約超過 3 年,則最多只能分攤 36 個月。

 

另一方面 , 由於租金按金須於約滿時退回給租客而並非業主的租金收入,因此毋須在報稅表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