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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雇员是否可以因参加「缓慢行动」而被实时解雇?

雇员参加罢工(定义见《职工会条例》),并非雇主实时解雇雇员的合法理由。但「缓慢行动」通常不符合该定义,要视详情而定。罢工的法律定义是「一群受雇用的人经共同协议而停止工作,或任何数目的受雇用的人因发生纠纷而一致拒绝、或经达成共识而拒绝继续为某雇主工作,作为迫使他们的雇主、另一人或另一群人的雇主,或任何受雇的人或一群受雇的人,接受或不接受雇佣条款或条件或影响雇佣的条款或条件的方法」。换句话说,如果一项工业行动,是因雇员和雇主的纠纷而起,作为迫使他们的雇主接受某些雇佣条款或条件,才算是罢工。超出这个定义的工业行动便不属于「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