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连续雇佣关系中断,会有什么法律上的影响?
雇员在连续雇佣关系中,比其他不是在连续雇佣关系中的雇员,享有更多的法定保障。见:「甚么是「连续性」雇佣合约?」。
一段情况下,如果连续雇佣关系中断,则在中断前的合约,和中断后的新合约,一般会视作两份分开的合约。雇员在第二份合约期间,除非再重新累积足够的工作时数以符合「418」的规定,否则便不能享有上述的更多法定保障,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有薪法定假期、疾病津贴、遣散费以及长期服务金等。
不过,上述的情况可以有例外。如果雇员仍是在「连续性」的雇佣关系中,他们便享有「连续性」雇佣的法定保障,例如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等等。如果雇员不是在「连续性」的雇佣关系中,他们便不再享有这些保障。见:「甚么情况下「连续性」雇佣会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