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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决定申请索偿时,我应怎办?

 

  1. 阁下可以致电劳资审裁处的二十四小时电话预约系统(电话:2625 0056),预约提交申索书的时间。

  2. 提交申索书当日,阁下需要到劳资审裁处登记处报到,同时应当核证所索偿的对象即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地址。这些资料必须正确无误,以确保可将申索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此外,阁下必须注意邮政信箱并不能视作有效地址。

  3. 之后,一名劳资审裁处调查主任将接见阁下和阁下的证人,录取供词及有关申索的其他资料。阁下所提供的资料将分别写入两份文件:
    • 申索书标题(表格一),填上申索人及被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 申索书(表格二),填上申索详情,包括申索项目、申索款额及申索款额的计算方法。
  4. 如阁下是以个人身份提出申索,应亲自在表格二上签署。如果是雇主向雇员提出申索,则应由商号的独资经营者 / 合夥业务的合夥人 / 法团公司的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授权的职员签署。代表公司签署的人士须持有授权书。

阁下可选择以中文或英文填写所有表格。请参考审裁处告示板所张贴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