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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我入职以来,雇主一直没有替我就强积金或其他退休金计划进行供款。我的雇主有没有触犯法律?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所有雇主必须采取所有实际的行动以确保其雇员在所容许的时间内成为强积金计划的注册成员。此外,雇主还需要就有关的计划供款。此项要求并不适用于受雇少于60天之雇员(散工除外)。

 

违例及刑罚

 

任何未能符合上述要求之雇主,需负上以下责任:

 

  • 如该雇主是第一次就有关此类罪行被定罪,可被罚款$100,000 以及判监6个月;及
  • 如该雇主再就有关此项罪行被定罪,可被罚款$200,000 以及判监12个月。

( 注:「雇主」即是在聘用员工为其效劳时,与其他人订立雇佣合约之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