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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种合约安排

a) 借调安排

在借调安排下,雇员会被暂时分配到另一个业务地点工作,并通常会与相关机构签订另一份合约,而雇员原本的雇佣合约仍将保留。雇员在履行借调安排下的职责后,将返回原雇主的原职。

 

虽然雇员在借调安排下须到另一个业务地点工作,但因雇员仍受雇于原雇主,通常他们仍获原合约赋予的所有福利及权利。

 

b) 双重合约安排

双重合约安排是指雇员与不同雇主(通常在同一集团内)签订两份雇佣合约。雇员将分时间为两个雇主工作,而他们的工资及福利也将在两个雇主之间分配。

 

此类合约安排在跨境就业中很常见,特别是考虑到税项问题,因为雇员在两个国家工作时需在两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纳税。在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已决定两份工作为分开,而相关安排为「商业性及出于现实的商业考虑」。

 

c) 直接雇用安排

直接雇用安排是指雇员在终止与原雇主的雇佣合约后,与另一单位签订新的雇佣合约。

 

雇员如要到海外另一单位工作,则须先终止其在香港的雇佣合约。另一方面,如果有关调动是在有联系公司之间进行,雇员的服务年期并不会中断且会继续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