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定终止雇佣合约 当雇员因雇主违反雇佣合约而选择辞职时,就会发生推定终止合约。 只有严重违约才会构成推定终止合约。 根据《雇佣条例》第10条,雇员有权基于以下理由终止雇佣合约: 在雇佣期间恐惧暴力危害; 受雇主苛待; 已受雇不少于5年,并经医学证明永久不适宜担任合约要求的工作类型;或 普通法允许的任何其他原因。 如果雇员想以推定终止合约为由而解除雇佣关系,便要立即这样做;否则,他们将要冒上风险被当作已经以行动放弃指责雇主违约的权利。 书籍遍历链接: 1. Constructive termination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