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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已累积但未放的年假应如何处理?

已累积但未放的年假必须带到下一假期年。

 

雇主在征询雇员后可指定年假。雇主须至少在假期开始的 14 天前以书面确认年假的日期;除非双方同意,则可以较短时间通知。由于雇主有此权力,所以已累积但未放的年假不会很长。

 

雇员可以选择接受款项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于超逾 10 天的年假部分。如果不超过10天,雇员便不可这样做。

 

雇主如无合理辩解而不让雇员放年假,可被刑事检控。不论有没有检控的程序在进行中,雇主仍然要付替代的金额赔偿给雇员,或允许雇员选择放有薪年假来替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