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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作為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但我認為另一方才應該對原告人的申索負上責任,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而你認為另一人應就原告人的申索承擔責任,你或可在同一法律程序中向該人提出申索。要啟動以下任何一項程序,你必須已先發出擬抗辯通知。適用的程序取決於該人是否已經是該訴訟的一方。 

 

這些程序的主要目的,是避免不必要地另行提出訴訟。它們讓法庭可同時處理相關爭議,並減低同一爭論點被審訊兩次而得出不同結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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