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連續僱傭關係中斷,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影響?
僱員在連續僱傭關係中,比其他不是在連續僱傭關係中的僱員,享有更多的法定保障。見:「甚麼是「連續性」僱傭合約?」。
一段情況下,如果連續僱傭關係中斷,則在中斷前的合約,和中斷後的新合約,一般會視作兩份分開的合約。僱員在第二份合約期間,除非再重新累積足夠的工作時數以符合「418」的規定,否則便不能享有上述的更多法定保障,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有薪法定假期、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不過,上述的情況可以有例外。如果僱員仍是在「連續性」的僱傭關係中,他們便享有「連續性」僱傭的法定保障,例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等。如果僱員不是在「連續性」的僱傭關係中,他們便不再享有這些保障。見:「甚麼情況下「連續性」僱傭會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