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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種合約安排

a) 借調安排

在借調安排下,僱員會被暫時分配到另一個業務地點工作,並通常會與相關機構簽訂另一份合約,而僱員原本的僱傭合約仍將保留。僱員在履行借調安排下的職責後,將返回原僱主的原職。

 

雖然僱員在借調安排下須到另一個業務地點工作,但因僱員仍受僱於原僱主,通常他們仍獲原合約賦予的所有福利及權利。

 

b) 雙重合約安排

雙重合約安排是指僱員與不同僱主(通常在同一集團內)簽訂兩份僱傭合約。僱員將分時間為兩個僱主工作,而他們的工資及福利也將在兩個僱主之間分配。

 

此類合約安排在跨境就業中很常見,特別是考慮到稅項問題,因為僱員在兩個國家工作時需在兩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納稅。在香港,稅務上訴委員會已決定兩份工作為分開,而相關安排為「商業性及出於現實的商業考慮」。

 

c) 直接僱用安排

直接僱用安排是指僱員在終止與原僱主的僱傭合約後,與另一單位簽訂新的僱傭合約。

 

僱員如要到海外另一單位工作,則須先終止其在香港的僱傭合約。另一方面,如果有關調動是在有聯繫公司之間進行,僱員的服務年期並不會中斷且會繼續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