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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雇主需要给予终止合约的理由吗?

通常情况下,雇主没有义务给予终止合约的理由。

 

许多雇佣合约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发出通知终止雇佣关系,而合约并没有规定要给予理由。如果是这样,当雇主行使合约权利终止雇佣合约时,便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有些雇主可能仍打算给予《雇佣条例32K的五个理由之一(该五个理由,见不合理及不合法解雇),以避免雇员根据《雇佣条例VIA声称不合理解雇而提出申索。

 

在实时解雇的情况下,虽然无需给予理由,但雇主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可能打算给予理由来证明解雇是合理的。每宗个案都不同,很难一概而论。如有疑问,雇主应在实时解雇前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