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18. 我的預產期即將來臨,而我早前已給予老闆懷孕通知。我可於何時開始放產假?

在僱主的同意下,你可以決定在預產期的2至4個星期前開始放產假。

 

可是,如分娩日期比預產期為早,產假亦可以在分娩日期起開始。在此情況下,僱員應該在分娩日7天內通知其僱主有關的分娩日期,並通知其僱主她打算放14個星期的產假。

 

如僱員沒有決定分娩日期,或未得到僱主的同意,則須在預產期前 4 星期開始放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