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代通知金
僱主和僱員均可以透過向對方支付工資來代替所需的通知期,從而終止僱傭關係。
在終止一份連續性僱傭合約時,有關的代通知金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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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期起碼要: |
代通知金 |
有明示協議 |
根據合約而定,但不能少於7日 |
如果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如果通知期以月為單位: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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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示協議 |
1個月 |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月數 |
若然閣下在試用期間,所需的代通知金金額如下:
試用期 |
通知期起碼要: |
代通知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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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試用期內的第1個月 |
不需要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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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試用期內的第1個月後 |
有明示協議 |
根據合約而定,但不能少於7日 |
如果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如果通知期以月為單位: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月數 |
沒有明示協議 |
7日通知 |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
*在計算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時,你須剔除:
- 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
- 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
- 工傷病假或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
- 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
- 就上述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詳見:「以 12 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簡介及計算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