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男性僱員應該做甚麼來放取侍產假?
僱員必須:
- 在預計產下嬰兒的日期前最少3個月,通知僱主擬放取侍產假,但在此階段無須訂明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及
- 將擬放取侍產假的日期,在放取侍產假前通知僱主,但法例並無規定須提早多久作出此項通知。
如僱員並沒有於3個月前通知僱主,則必須在放取侍產假前最少5天通知僱主他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僱員必須:
如僱員並沒有於3個月前通知僱主,則必須在放取侍產假前最少5天通知僱主他放取侍產假的確實日期。
香港大學社區法網版權所有 © 2004 - 2024
Web Design By Visible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