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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僱主不遵守規定的相關刑罰是甚麼?

僱主如不遵守第6(1)條,可被罰款$3,000,000(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或$10,000,000(經循公訴程序定罪)。而如果僱主蓄意地、明知或罔顧後果地不遵守第6(1)條,除罰款外,更可分別被判監禁6個月或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