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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如果被告人拖欠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會怎樣?

若被告人故意及無合理辯解沒有在裁斷款項到期日後14天內,支付該筆款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43N43O43P43Q43R 及 43S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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